一、为加强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管理的严肃性,杜绝违规使用印章的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印章使用范围。委党组印章用于处理人事、纪律等方面的事务;委机关党总支印章用于处理党总支事务;委印章用于处理行政公务及其他事务。委办公室的印章用于代表机关处理后勤及其他事务。
三、印章使用管理原则。印章的使用管理必须遵循安全、规范、合法、有效的原则。印章实行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委印章由机要员负责管理,机要员出差期间,由委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代管。
四、印章使用审批。印章使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审批制度。使用委党组印章由委党组书记签批,使用机关党总支印章由机关党总支书记签批,启用委印章由委领导签批,使用委办公室印章由委领导或委办公室主任签批
五、除公文用印外,其他事宜如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sb488.com印章、广西壮族自治区sb488.com办公室印章时,必须在用印登记簿上详细记载用印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
六、用印前须审核用印文件及材料是否齐全。一般要保留用印的文件有:1、文件、材料要保留有委领导签发的文件、材料的原件;2、各种证书要附有颁发文件或领导批准的书面材料、名册及证书样本;3、用印的文件、材料正文和委领导签发的原稿同时存档。
七、各科室办理公文(特急件)急需用印,分管领导出差在外,其他领导又不能代签的,由承办科室负责人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请示分管委领导,经分管领导同意,承办人填写《sb488.com领导同意先发文后补签发手续公文办理审核登记表》(附件1),才能用印,事后补办委领导签字批准手续。
八、使用印章要在本委机关办公场所内进行,未经委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携带出机关外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