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秘书事务、督查督办等机关政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保密、信访工作、保卫等行政事务,承办委机关党务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及年度考评工作,制订本委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申报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和计生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教育、委机关政务的组织实施工作以及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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