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柳州市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及时组织,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进行了充分调查研究,并逐一进行落实,现将整改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望领导
为切实做好群众意见整改工作,我委具体明确由委内分管领导亲自抓,综合规划科牵头,工高、就服、审批等科室配合具体落实该项工作,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预期效果等工作内容,并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强化任务落实,及时将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主要整改成效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委会同市工信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批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委等部门认真研究政策,及时将国家、自治区相关降成本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有效降低企业成本。2017年,全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531乙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2.5亿元。打好“营改增”、降低涉企收费等“组合拳”,全年減轻企业、个人税费负担73.2亿元。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策文件落实。2017年,自治区《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出台后,我委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倾听全市主要行业、重点企业对降成本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将自治区政策文件细化,分解到全市各主要部门和各县区、开发区。为确保降低企业成本取得更大成效,我委还牵头起草了《柳州市关于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使国家、自治区文件精神在我市落地生根。
(二)推进PPP项目融资。为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融资,我委牵头制定了一系列吸引社会资本、促进社会投资的措施,为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了指引,搭建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舞台。2017年,我委进一步出台了市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基本操作流程,对市本级PPP项目在不同时期的推进机制予以明确,确保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常态对接。同时,建立了PPP项目储各库和PPP项目咨询机构服务库,以“PPP项目联审机制”为核心,组织召开各类PPP项目协调会40余次,推动了一批项目推进实施。2017年,我市实现PPP融资项目5个,到位资金61.7亿元,主要涉及园区基础设施,这些项目的实施为提升园区功能,提高公共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等具有重要意义。
(三)降低企业运输成本。一是不断优化物流生态圏、加速物流集约化和园区化建设,不断提升公路零担、城市配送、工业、农产品、医药、铁路、水运、快递等专业化物流服务水平。二是加快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多种运输方式街接的联运、转运枢纽规划建设步伐加快。积极优化运输方式,柳州原有汽车整车运输方式以公路为主,但公路运输成本较高,我委积极协助企业使汽车整车回归到铁路运输,运输成本大大降低。三是实行北外环高速(洛埠一长塘)柳州车辆免费通车,车辆通行费采取“柳州后付费”的方式,由柳州市财政统一缴费,2016年12月实施以来,截止2017年12月,市财政直接预付费用2635万元,实际为企业降低通行费用约1833万元,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特别是对降低园区上通五运输成本,应对汽车行业增速下滑有积极作用。
(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企业普遍反映我市企业用电成本高于西部地区平均水平,这方面我市也正在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多元供电模式,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016年柳钢、柳化、上通五等11户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分三批进入自治区2016年直购电交易名单,共为企业节省电费约1.7亿元。2017年,我市50家用电企业列入2017年广西电力市场化交易电力用户名单,总共签订电量约44亿千瓦时,全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53亿元。14家企业申报了富余水电交易,达成的交易电量为1.22亿千瓦时,预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700万元。
(五)不断优化审批流程。一是积极组织全市各审批部门、各县区发改局开展投资项目业务梳理工作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工作,实现2017年所有新申报的项目进入系统开展审批工作。二是组织编制和印发柳州市分类审批方案。为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我委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分类审批方案,针对点多面广、技术简单、投资额小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手续作出相应简化。三是推动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度改革。我委主动对接、积极落实告知性备案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备案管理新办法,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四是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进一步调整完善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将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四是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以“减少市民和企业出行,方便群众办事”为目标,提供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服务,实现相关事项及服务的“一站受理、网上审批、限时办结”,方便基层企业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