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初,我市率先在广西出台了《柳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中实施“两票制”工作,逐步改变目前药品流通环节过多,层层加价的问题,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按照文件要求,我市从今年9月起,所有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一律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为掌握我市各公立医院贯彻落实“两票制”工作,了解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医改办联合市卫计委、市商务委、市药监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等部门以及三级医院药学专家联合开展了专项督察工作。
督察组随机抽查了市人民医院、工人医院、中医医院、潭中人民医院、潭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鹿寨县县级医院及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并采取药库现场抽检,、核验相关票据、查阅工作台账、座谈会的形式开展督察工作。督察组还就“两票制”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指导和答疑,对医疗机构提出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收集和汇总,下一步我市将就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形成上报自治区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并探索在我市建立“两票制”电子监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