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第一轮督查。我委配合市联席办事先督查了柳江县、柳城县和柳北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现场检查,并通知近两年城建计划及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项目业主填报政府工程项目台账,配合做好一系列迎检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对此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工作目标,国务院办公厅于去年12月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7〕6号),决定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对各省级政府开展一次考核,于考核年度次年年初开始,4月底前完成。考核工作在国务院领导下,由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实施。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报经国务院同意后,由部际联席会议向各省级政府通报,并抄送中央组织部,作为对各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同时,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部际联席会议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部际联席会议对该省级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