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务用车的管理及使用,按照《关于印发<柳州市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和私车公养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市车改办成立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李玉平副局长带队,市纪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项督查小组,5月29日至6月12日对柳南区、柳江区、鹿寨县、融水县、三江县等县区及市本级部分参改单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主要通过汇报座谈、查看台账、现场走访等方式进行,重点围绕车改以来,公务用车保留车辆档案情况、公务用车使用台账登记情况、公务用车经费使用情况(包括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车辆加油费、路桥费)等情况进行抽查。经督查目前仍存在有个别单位没有按规定办理“一车一卡”、油卡没有设置双密码、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没有及时更新等问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李玉平副局长要求被督查单位按专项督查组的要求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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