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重点办主任陈刚在文昌综合楼510会议室组织召开2018年城市建设计划推进协调和城市建设计划调整讨论会。参加会议的有城中区、鱼峰区、柳北区、柳南区、柳江区、柳东新区、北部新区,市住建委、财政局、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文新广局、旅发委、体育局、园林局、国土局、卫计委、民政局、教育局、地震局、粮食局、土储中心、铁轨办、人防办,城建集团、轨道集团、东城集团、北城集团、水务集团、农投集团等单位。会议通报了城市建设计划1-5月推进情况,听取相关单位对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讨论,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计划和要求,并就各单位提出城市建设计划调整项目进行逐个研究和征求意见。
关于加强推进2018年城市建设计划。按照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确保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双过半”要求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8年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8〕17号)明确的工作目标,会议要求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加强推进,密切配合,统筹协调,确保完成城市建设计划工作任务。具体工作一是各专项牵头部门加强协调力度,每月组织开展协调工作,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二是各城区政府、管委会加快征地拆迁进度,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为城市建设储备土地。三是各审批部门做好配合,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前期手续,贯彻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缩短项目审批时限,促进各项目尽快实现开工建设。四是探索实行城市建设计划储备项目制度,建立储备项目库,市发展改革委安排重点项目前期经费支持项目业主推进前期工作,条件成熟的项目纳入下年度城市建设计划实施建设,利于项目建设持续性。五是各单位按照中央预算内资金、财政资金、建设基金及专项债使用要求,加快项目建设,保证投资进度,及时完成支付,发挥财政性资金作用,保障城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六是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各牵头部门参与,项目业主负责,进一步加强项目投资信息报送,每月通过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投资和进度信息,逐步规范信息报送。
关于城市建设计划调整。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本级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机制>的通知》(柳政发〔2017〕27号)要求,因建设条件不到位等因素确定需调整年度投资计划的,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当年城建计划调整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市委审议通过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该项工作自5月中旬起,市发展改革委经与各城区、各部门和各项目业主多次对接、沟通和协调,形成2018年城市建设调整计划初稿。会议就各单位提出的城市建设计划调整项目进行逐个分析、研究和征求意见,基本上达成共识,原则同意柳州市2018年城市建设调整计划(讨论稿),下一步将按照程序上报审议。